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到底什麼時候才算是正式開始在一起的呢?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隔壁班的男生請他們班的女生帶話過來,說他喜歡你。這樣,就等於向全世界公告你們是正式在一起了。
國二的時候,那個每天在同一個時間,尾隨著你到垃圾場去倒垃圾的男生,終於這一天在你倒完垃圾,剛轉身回頭的時候,塞了字條到你手心裡,字條上說喜歡你。這樣,就是正式宣告你們在一起。
高中時,挑戰性可高了。一壘二壘三壘的說法開始出現。但是最基本的,我想如果沒有牽到手,最就不能算是在一起。這個大家都應該認同。
大學,以純樸的普遍大眾來說,大概還是以接吻作為轉入男女朋友關係的正式分界點。
直到畢業進了職場,這時可就是自由發揮了。
有的還是堅持清末明初的「牽手即結婚」。有的則是貨比三家不吃虧,弱水三千如果沒有每一瓢都給它睡過,就不會甘心情願跟誰在一起。
在台灣長大的我,這些男女之間的禮俗都懂。但是三十三歲那年離完婚之后,要在美國要重新「開發市場」時,突然發現自己無所適從。
我知道對很多美國人來說,有性關係並不代表什麼。
在約會的期間,雖然有性關係,他們也並不一定就定義是男女朋友。很多的人,跟某人固定約會了兩三個月,也都有上床,但是他們只說,「我正在跟誰誰誰約會。」他們不會說,「我正在跟誰誰誰交往。」更不會說,「誰誰誰是我的女朋友。」
約會的時候,也絕對不是一對一的單一交往。如果他們說:「我有在約會」。這表示說,這個人正在到處約會,同時間約會的對像就不會只限一人,機會是開放給普遍大眾的。直到有認真交往的對象,他們才會改口說:「我有一個女友。」
在不是男女朋友的平常的好朋友之間,他們也有所謂的 "friends with benefit" (有好慷的砲友)。就是說,雖然大家是純友誼的異性朋友,但是有需要的時候,可以互相幫忙疏解欲望。雖然有些純友誼的朋友會一睡之后真的蹦出愛的火花的,知名的像酪梨壽司跟她老公好像就是這樣。但是大部分的就一直多年保持這種 "friends with benefit" 的關係,直到其中一方真的跟別人認真交往。
而如果不是平時的好朋友,只在有需要的時候,打電話找來疏解欲望的,叫 "booty call"。
也有的人,宣稱他們在一個 "open relationship" 裡 (開放的關係)。意指,他們有固定的男女朋友,但是大家明講,他們雖然認同彼此的單一的男女朋友關係,同時也還保留跟別人睡覺的權力。
當台灣的女孩子在反復考慮要不要有婚前性行為時,美國女孩子擔心的是,如果遇到喜歡的男孩子,要如何把持住自己,不要在第一次約會就跟對方上床。
三十三歲的我,沒有處女膜可以作為矜持的理由。更不用擔心我媽會不會一早打電話來查宿舍,你昨天晚上怎麼沒回家? 所以說,就算我真的在第一次約會就跟人家上了床,只要我自己搞清楚這並不算怎麼一回事,沒有人受傷害,就天下太平。
所以說,我當時是完全沒有預設立場要怎麼應付西方的男人。
后來發現,其實大部分的男人遇到不是在西方長大的東方女人時,都還會有一些基本常識,知道我們對於肢體親密的接受度跟西方人是有差異的。會客氣很多。
不過,夾在東西文化之間,我的確也有一些混淆的心情。
比如說,如果約會的男人不積極發展親密關系,我就不知道,到底是因為對方不夠喜歡我,還是因為他特別尊重我?
還好這之間也沒有遇到什麼令自己為難的場面。跟三十五歲以上的男人交往的一個好處,就是他們也都不是冒進的小兔崽子。通常較會察言觀色,不會做讓自己難堪的事。
大概已經在這個「自由開放市場」闖蕩半年多之后,我自認已經熟拈美國市場的男女守則,衍然是老鳥一隻,打著「我有在約會」(I am dating! ) 的旗號到處逍遙,捻花惹草。
結果不久之后,遇到了這麼一個男人,在第一次約會那天,就提出要「獨家交往權」。
他的意思是,如果大家臭氣相投,彼此都還想再見面,那就下個決心好好的「約會」,不要再四處比貨了。
我倒是當場楞住了。這跟我好不容易得心應手的美國式「多方約會」的中心思想相差很多。
通常會提出「獨家交往權」,是在「約會」了兩三個月之后,心靈跟肉體都試用過確認后,最后也大多是女方提出的。
一見面就要我釋出「獨家交往權」,不但時機錯誤,再怎麼說也輪不到他來搶我的詞。
我們兩個人隔著桌上碩大的一條壽司船,他開始迂回著刺探我是不是有其他的約會對象。
我知道他想聽的答案,但也不想配合撒謊。只閃躲著笑說,我有很多「很有趣的朋友」+S。
當晚一直到女服務生過來把著壽司船收走時,他還是沒有辦法從我口中得到肯定的「獨家交往權」。他的口氣顯然失望。
雖然只是第一次見面,老實說,我很喜歡這個男人直來直往不閃躲的個性。不幸我們對於「獨家交往權」的談判破裂,我真不希望因此就沒了下文。
那天稍晚在送我回家的路上,可以說兩個人彼此都是一頭霧水忐忑不安的。我不太確定會不會因為我不同意「獨家交往」﹐這個男人就沒有興趣再見我。而他也不確定,我的不同意釋出「獨家交往權」﹐是不是就表示我對他沒有興趣。
那時我的公寓座落在一個山坡的鈄面上。公寓的前門在二樓,出門要走過一座窄窄的木橋,接往斜坡上緣的停車場。
這座木橋, 就是我用來閃躲第一次約會接吻的天然屏障。
我並不是反對第一次約會就接吻。但是美國女人慣於過份解讀第一次接吻的重大意義, 讓整件事都變得很不自然。
再加上,我也看不出來,讓一個不熟的男人在我嘴裡糊攪爛刮有什麼浪漫可言。所以我開發了不少可以閃掉那個令人難堪的First Kiss 的技巧。
比如說,讓男人的車子直接停在橋的出口,然后,坐在車裡就先把晚安道別十八相送的話全先講完,接著,不要置留,也不要給予置留的可能性,打開車門,站起來回頭給他們燦爛的一笑,說,晚—安—啦—! 就把車門關上,毅然決然的往橋上走去。讓他們根本來不及走出他們的車門。
這個時候如果回頭,大部分的男人都還坐在車裡一臉訝然或懊惱不解錯失了初吻的機會。
但是那天晚上我們一到我的橋頭,這個男人沒有讓我坐在車子裡話別的機會,車子一停他馬上就開門起身,走到我這一邊幫我開了車門。
我心裡在幹。因為橋很窄,兩個人一起走過橋就不免擠得近。我最討厭這種兩個人近距離的說晚安, 這樣就很難閃躲。
我下了車子開始盤算著要怎麼作結語。我不想讓他知道我還想見他,但也不想讓他以為我不想再見他。
我的腦袋正想得七竅生煙的時候,他就開口了,「所以,我會再見到妳吧?」
「我想是沒問題。」我回得很沉穩,像坐在辦公室裡接電話。
他幫我七竅生煙的難題解了圍﹗ 我真是喜歡這個男人。
走到門口的時候,我知道難閃了。我微笑看著他,他也笑嘻嘻的看著我。
難閃還是可以閃,我還有第二招。那就是「主動出擊」。
你如果先靠過去親他們,男人大部分會嚇住,不知道該怎麼動,這時你就可以輕輕在他們的臉頰或嘴角輕輕的啄一下。等到你退身站回來時,他們就已經錯過他們出手的時機。
那時站在橋上,我已想好要用這一招打發他。
等我完事,退身站回來的時候,他看著我,仰頭哈哈大笑了起來。他說,那算是哪門子的親吻啊?
接著就站過來緊緊的抱住我,然后來一個探戈的90度大后仰,大口大口的給我親上來。我因為整個上半身都懸在橋外,所以嚇得死命抓住他。他大概誤把我的垂死爭扎當成是忘情的投入,以為我也很來勁,就更用力放肆。
等到他把我拉回橋上時,我已經雙腿發軟,大腦缺氧了。
我的腿軟不是來自火力強大的激情擁吻,而是來自於瀕臨死亡的靈魂震撼。
我狼狽沒氣的說,「我以為你們作紳士的,是不應該在第一次約會就這樣親人家的?」
他回我說,「親愛的,the book is out of the window for us. 我們之間從現在開始沒有規則可言啦! 」
我后來想起那天的事,就會想到米蘭昆德拉在「生命中不可乘受之輕」裡說的,每段關係的前五分鐘,就奠定了這段關係未來一輩子的模式。
我真的覺得是這樣。
我跟他之間,一直都是瘋狂不正常居多。這些都在見面的第一晚就命定了。
Honey, the book is out of the window !!
---下集請待續:Part II 上床三部曲
---Lorelai in SD

簡體字看的有點累~
對不起呀﹐我的系統會亂轉﹐希望有轉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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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只能算前傳吧 連床單都沒看到耶 期待期待喔...
前前前傳﹗﹗﹗ 不先跟你們交待清楚前因後果就直接講上床﹐那你們不是要說歐巴桑真是又老又不要臉了嗎?
真的~看了妳的文.才發覺 太空與地面的差別. 是的~妳的前衛.才讓我還 在懊悔自己的不知在 保守矜持什麼.枉費 待在銀行多年的時機 囉.難怪常被同事說 在你面前換制服也很 放心..^^!!!
如果你身邊的女同事會放心的在你面前換衣服﹐相信我﹐你已經走出成功的第一步了。我覺得最有吸引力的﹐不是那些表面上看起來就很有侵略性的男人﹐而是那些靜靜吃三碗公﹐批著羊皮的狼。像你這種的啦﹗
接上篇~~該如何進化勒...
男人先進化﹐女人自然也會站上來的。 其實說進化﹐也不是說東方的矜持就不如西方的開化﹐我覺得重點是﹐要怎麼為自己勇敢的過日子﹐在台灣必竟社會的包袱很重。要依自己所想要的模式過日子很真的比較難。我回台灣的時候﹐也很深的感到在眾人親友的包圍下﹐真的很難說完全能不在意別人的意見。 不過當你下了決定不再以別人的標準為依規來過日子時﹐別人也會放你一馬﹐ 最後就懶得評論了。那時﹐你就得到自由了。
只都變成之..不過在我心中的重點是...,交往模式..抓不到...,複雜的...暈
我的系統昨天簡字跟繁體亂成一團。 所謂的交往模式真的都要遇到人才知道﹐因為對方的生活經驗都不同﹐互動出來的火花都不是我們可以預見的﹐就是這樣談戀愛才會這麼好玩。
好閃呀這位歐巴桑...這篇文章 " 殺很大 " 下次看之前都要戴好墨鏡先了 看到90度那裡,我也跟著你一塊缺氧了!!! 天啦,來個男人讓我下腰90度吧 ~~~~
對啦對啦﹗﹗ "下腰" 啦﹗﹗﹗ 我昨天想半天就是想不出來這個辭啦﹗﹗﹗ 果然還是越嫩的薑越辣咧﹗﹗﹗
To 樓上的Trastan: 感情這種是沒什麼進化退化可言吧! 適用於別人身上的不一定適合自己.老話一句,做自己最重要.如果你在約會過程中,老想著"應該"要怎麼做才是對的,那你的行為只會出現一種綁手綁腳,不知所措的難堪樣.所以就是做自己,有自信最重要!
有自信的話就有理走遍天下﹐不用怕用錯手法﹐因為反正就是你自己的樣子。管他別人怎麼說呢﹗
可能我從真正開始有接觸到感情這回事,就是外國男生,而且可能也是外國電影看太多,從很久以前開始,我就學到了「自由發揮」這個動詞,但倒不是說我個人很自由發揮,我倒覺得那是一種心態上的認知,在結婚前,某種程度,我覺得不需要把自己給牢牢框住
歐巴桑年輕的時候就是太傻啦﹐有人求婚就以為有什麼大不了。我有一個女兒的話﹐我一定要教她﹐一定不可嫁給第一個求婚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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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的女人,終於逃不過更聰明男人的手掌心~ 曾聽過一個名人在受訪時說,他要的伴侶,是要能夠在一起很自在的人~ 也就是可以很舒服的做自己吧! 如果我有小孩,我會告訴他們,不要因財富而動搖(相信我~錢真的能砸死人),不要因美色而動搖(想想傲慢與偏見裏,伊莉莎白的母親讓父親有的感嘆) LORELAI的愛情萬歲!!
我覺得你說的﹐理想的關係就是 "可以很舒服做自己" 的關係﹐這真是找伴最重要的一件事了。 愛情這個課題真的很難﹐我們就算是結了婚﹐走到老了﹐也還是一直在摸索這件事。我很小的時候﹐八十幾歲的阿公阿媽很會打架。大家老是覺得他們不合不配不相愛。 最後奶奶死的時候﹐哭的最大聲的就是我阿公。 其實現在想這件事﹐覺得他們也很難得﹐都這把年紀了還是不放棄摸索。他們的吵架﹐原來也是為了相愛。
感覺好浪漫喔~ 很夢幻說...
有夢幻?? 我還覺得比較像武打片咧﹗
你LOG的那雙腿..常讓我被引誘進來也???
其實是沒有附帶保證說是本人的腿哦﹗﹗﹗﹗ 搞不好我是個手機色狼﹐專拍人家的腿咧﹗﹗﹗﹗
歐姐, 不考慮再生一個BABY嗎?
有點想﹐也不是太想。很喜歡混血兒這個IDEA﹐但是想到又要回家帶小小孩就會從夢幻國度驚醒。 但是﹐真的好想有個女兒以後可以當我的死黨哦﹗
同屆的,那我怎麼辦? 前夫還沒跟我求過婚哩!我就這樣莫名奇妙地嫁了。
中國男人的求婚常常是很意識流的。 「那﹐妳結婚以後會不會每天早上起來熬粥給我吃啊?」 這就算是正式求婚啦﹗妳如果沒注意聽好﹐真的就會錯過好多姻緣哦。
難怪人家說結婚是戀愛的墳墓~~~小生怕怕
不會啦﹐別人講的不可儘信啦﹗你一定要結一次婚才會真的懂為什麼不要結婚的道理。 合理吧?
哇靠~~ 感覺像是我經歷過的感情人生 幼稚園拉辮子猛傻笑 小學請人傳話 中學遞紙片時心中小鹿亂撞 中學牽手 大學輕吻 初入社會的自由發揮 一直到現在的融會貫通 感覺有好多可以寫的料唷
真的是愛情滿地滾耶﹗﹗﹗到處都是﹗﹗﹗
後續~後續~
努力﹐很努力中。。。
好期待後續發展~!!!
米蘭昆德拉在「生命中不可乘受之輕」裡說的,每段關係的前五分鐘,就奠定了這段關係未來一輩子的模式。 這本書我反覆得看,怎麼看怎麼入味。 the book is out of the window !! 說得好啊!!!
「生命中不可乘受之輕」可以說是我的愛情聖經﹐我常搬家常弄丟書﹐「生命中不可乘受之輕」已經買過五本了。
Lorelai一直嚷嚷要寫武打片,原來是受長輩經驗的感召~ 好想請你幫我們翻譯 心戰 繳械 投降 情人節大戰 比基尼登陸(別想歪了~這是一個小島~沒有諾曼地慘烈就是) 發射飛彈 唉呀~想不下去了~還有好多可以翻 怎樣保有愛人和感受被愛的能力呢?如果本身是個怪胎的話~
心戰: battle of wits 繳械: disarm, incapacitate 投降: surrender 情人節大戰 : Valentine War 比基尼登陸--是 bikini atoll嗎? http://www.worldofdiving.com/html/bikinihistory.html 有資料。就直翻的話﹐Bikini Landing. 其實好看的浪漫電影裡描述的都是"怪胎" 的愛情。去年有一個電影叫"鴻孕當頭" (Juno) 那裡面的女主角就是一個超級怪胎。她實在是有夠怪﹐但是她作的每件事其實都不能算錯。她就是很忠於自己。 我覺得所謂的怪胎﹐就是不依主流的方式行事。之所以會成為怪胎﹐就只是不願意放棄自己的敏感度。 東方的教育目標是壓抑怪胎﹐西方則是鼓勵怪胎的。看到很怪的小孩﹐他們覺得好酷。 如果你遇到的對象沒辦法欣賞妳的獨特性﹐那他也就配不上妳。一個蘿蔔一個坑﹐一定會遇到一個旗鼓相當的人。一個跟妳在同一個頻率上的人。 一個妳對看一眼就知道是他的人。
很有意思的文章
我不覺得Juno怪,我只覺得他很自我,所以一直在為肚裏的小孩找養父母,我注意到的,是片裡所透露,西方社會對個人想法與價值觀的尊重及溫暖~ 如果我是導演,會想拍英國伊斯蘭移民,因文化衝突,父兄以私刑處決想搬去和男友同居女兒的新聞~具爭議性~也會較有深度 我認為怪胎,是與社會習慣思想的衝擊性差異,傑克尼克遜演過一個作家,和自己筆下人物完全不同,而且會儘量走人行磚的中間,不要踏到地磚抹縫線,我認為這個主角是標準的怪胎~
謝謝翻譯~真可愛~很有回應玩笑的功力喔~
我是挺遺憾年輕時沒有多嘗試,那時候太小沒勇氣,我是那種不反對小朋友談戀愛的人,只要不要出意外,還是懷孕什麼之類的就好,因為我總覺得,人生中很多事情要嘗試過才會學到,也才懂得,而且年輕時跌倒容易站起來,年紀越大,我覺得越失去勇氣了
常在這走晃,但都沒留言~ 我覺得妳打的文字...有時會讓我不禁的笑了一下 哈哈!
awww 真是碰上好對手了!!! 等不及看後續了!!
我怎麼還是覺得愛情中的聖經就是單純,懂太多防太多算計太多,搞砸了純粹也會搞砸可能的美好。(臉紅搔頭) 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裡面描述到太多的拉扯和衝突,進到人性好深好深的地方了‧‧‧有狠多我還太淺無法接觸或不知道怎麼用文字形容的矛盾面,都在閱讀之後一整個醍醐灌頂到起雞皮疙瘩‧‧‧ 哈哈哈,講遠啦。 這本書能暢銷果真不是沒有道理的,能讓每個人看了都有體驗,有感觸,有學習。 就是酷斃惹~!
看樣子我還有得學呢~
期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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ㄆ~你真的好厲害唷 一切都盤算好了 只是...遇到剋星了 期待下一集唷 ^_^
很讚的文~我喜歡附的那張圖~很有意境!!
我好喜歡你的blog啊!
另外,真的如你所說的,隨著年紀的增長,越來越不能確定"在一起"的標準是什麼了。
i am looking forward for Part ll.. 好像已經等了很久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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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