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的春天﹐他的房契到期。那時他在波士頓的工作已告一段落。

我們兩個沒有特別去談﹐但都意會他的下一個工作應該會回到西岸。

既然會回到西岸﹐沒有道理再簽一年房契﹐到時候違約金很棘手。然而西岸的工作又還沒明朗﹐他住的問題被卡在不上不下的地方。

於是我提議了﹐就先把他的房子先處理掉﹐傢私都先寄放到倉儲去。然後﹐一隻人先暫時待我那裡。

那個時候﹐我們在一起已經6個月了。

幾乎從一開始﹐除了兩個人白天各自去上班外﹐ 他就是全天候都在我們家。怎麼開始的我也記不起來﹐好像他天生自然就是我們家的一件傢俱。

他如果回他家去﹐也是沖個澡拿條內褲就回來。一整個禮拜﹐他在他家的時間加起來大概不多於一個小時。

他幾次笑說﹐我們兩個公寓加起來﹐一個月的房租要花五千多塊美金﹐我跟兒子實在該搬去他那個三房兩廳。可以省一大半的錢。

我聽了也笑笑說﹐可是我的二房一廳正中我的八字又有湖景﹐拿什麼來換我也不放手。

其實我的驕傲是因為﹐我一直不覺得跟這個男人會長久。他的半導體業十之八九在矽谷﹐而我完全沒有打算要離開東岸。

那6個月裡﹐我在心裡一直是蹲著馬步等分手的。

也因為這樣﹐自己小小心翼翼的堅持原有的生活架構﹐提醒自己不可以為他更改。甚至不願意跟身邊的朋友透露有他這麼一號人物。

人是很可笑的﹐我那麼堅持不同居﹐但是他跟我之間﹐除了他每個月還有另外一筆三千多塊的房租要付之外﹐實值上我們跟同居根本沒有什麼不同。

但是我還是堅持﹐我要有我的地方﹐他要有他自己的地方。我的地方不可以是他家﹐他的地方也不可以是我家。

他了解我的堅持﹐也理解我的顧慮。

他知道﹐雖然我們在一起的快樂是簡單明瞭﹐未來的方向卻是南轅北轍。

當我開口讓他來跟我暫住時﹐我的心裡對自己倒是袒蕩蕩的。好像我沒有非份之想﹐並不是我存心要拐他來同居﹐因為這只是暫時之計。

就算是尋常朋友﹐在這種急難的時候﹐幫這一點小忙也不算什麼。我這樣勸服了我自己。

由我來開口﹐他也鬆了一口氣。因為他也一直小心翼翼不去侵犯我敏感的的領土問題。

這麼決定之後﹐我們只有三天可以淨空他的公寓。

我們很快的處理了傢俱﹐打包了他要運回西岸的個人物品﹐找好倉儲。最後那天早上﹐我們到U-HALL租車去領好不容易約到的17尺卡車。

一大早起來到了那邊﹐才知道前一個租車的王八蛋沒有按時還車﹐也沒有同型卡車可以給我們。可是這己經是月底最後一天﹐我們非在那一天把他的公寓淨空不可。

我跟他只好站在 U-Hall 前﹐要硬等到那個王八蛋來還車。uhal.jpg

四月的這個時候在波士頓還是很清冷的。我跟他兩個人穿著我們的大毛衣﹐各端著一杯特大號星巴克﹐站在冷風裡哈著咖啡的熱氣吞雲吐霧。

我跟他脾氣都不好﹐我們都是邊開車會在車子裡沿路開國罵的那種人。如果是平時正常的我跟他﹐遇到這種時候大概早就 "錯幹Giow" 到翻了。

但是在這個奇異的早晨﹐我跟他兩個人的心情卻異常的好。

那天的陽光是乖乖的奶油椰子味。我們身後的十六號公路上﹐禮拜六早晨的車子往來飛奔而過。

我們嘻嘻笑笑著哩哩叩叩的話題。 連海邊的豬怎麼問路的無聊老笑話都拿出來笑。

他突然靜了下來﹐看進我的眼。

我其實很高興搬進去妳的地方。

那早晨的空氣在我跟他的臉之間﹐好乾淨好乾淨。我的眼神沒有辦法離開他那樣看著我的眼。

他的眼幾乎是要哭出來﹐但是又閃爍著笑意。

我其實也很高興他要搬進來我的地方。我本來要說﹐其實只差在他不用回去換內褲﹐但是我們兩個都沒有繼續說什麼。

如果愛情跟幸福可以具體有聲﹐我想﹐這就是那個片刻。

這個我和他﹐和我們的兩杯特大號星巴克的片刻。就是這個。

Eureka﹗﹗  I screamed in my own head.

之後﹐他低頭靠過來﹐我也環著他的後頸迎接他﹐接下來我只覺得各式各樣白色的燥音環繞著我們的周圍﹐而我跟他之間的一切是真空無塵的慢動作。

這樣過了幾秒鐘﹐或者是幾分鐘﹐我開始意識到他身後每部路過的車子﹐都對著我們在猛按喇叭。又笑嘻嘻的看著我們。

原來不是白色燥音。Two-red-squirrels-being-affectionate.jpg

我有一點訝異﹐因為通常波士頓的人對這種 PDA (Public Displayed Affection) 是沒有什麼反應的。

再來﹐波士頓的人也沒有這麼熱情可愛來跟你加油起鬨。像浪漫電影裡面那樣﹐男女主角接吻﹐餐廳裡的客人會一起鼓掌叫好那一幕。

我在他的懷裡﹐想著想著越覺得不安﹐正開始覺得身後的路人笑嘻嘻」得太詭異時﹐他就一陣哀嚎抽身跳開。

他背上還冒著熱煙﹐一直跳一直跳﹐鳴哩哇啦叫個不停。又外帶「Giow的。

這我才發現﹐抱著他的時候﹐我環在他頸後的手上一大杯的星巴克都倒在他的背上了。

他大概也是因為毛衣很大一件﹐又被我分心﹐所以等到溼透到裡面﹐終於感覺到時﹐已經一整杯咖啡都倒光了。

原來這就是為什麼路人甲乙丙丁都拼命按喇叭﹐又咧著大嘴笑嘻嘻的看著我們。

那天室外是攝氏5度﹐熱騰騰的咖啡馬上就到了冰點。我們只好趕快開車回家去讓他先換衣服﹐再回去U-Hall等那個王八蛋。

從此以後﹐只要我手上一杯星巴克﹐他就一定保持五尺之遙。

雖然那天之後我還是繼續在心裡蹲著馬步準備分手。但是我心裡面也終於﹐破天荒的﹐開始準備要跟他在一起了。

 

---- Lorelai in 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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