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真的很懷疑﹐為什麼在台灣還有女孩子敢結婚。
如果﹐今天妳到店裡去買一台車﹐花了妳一輩子的積蓄。但是老闆跟妳說﹐這個車過手就永遠不能換﹐也不能把它丟在路邊就走掉。除非妳切下一條腿或一隻手臂﹐否則妳就不能全身而退。
這樣妳還敢買這個車嗎? 還是妳全心祈禱﹐真心希望妳的車永遠都不會有問題﹐然後硬著頭皮買呢?
我並不是說台灣的男人爛﹐但是台灣的法律的確是這樣的。
如果結了婚﹐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那就老天保佑沒事就好。萬一不幸沒能終老﹐所謂的全身而退﹐對大部分的女人來說﹐就是把小孩留在夫家﹐一個人離開。這就是我指的﹐切下一條腿就可以走開。
有誰願意切下一條腿走開呢?
大家都說台灣現在的法律好多了。只要小孩從小是妳在帶﹐還有﹐只要妳有撫養的經濟能力﹐還有﹐只要妳可以有娘家作後援照顧小孩。妳就"有機會"爭取撫養權。
更幸運的話﹐最好是前夫是個酒鬼有毒癮﹐有犯罪或家暴前科﹐是個人渣沒有經濟能力﹐並且公婆跟前夫都一致無意爭取撫養權。那妳就是祖宗八代有保佑﹐爭取撫養權一定沒問題。
但是﹐有多少女人可以這麼幸運符合以上所有的要件呢?
我們沒有一個人願意在結婚的幸福時刻﹐就想著離婚能不能全身而退的事。
但是對女人來說﹐如果離婚意味著失去小孩﹐這就沒有所謂"全身而退"一回事。有多少的女人在台灣連想都不敢想離婚﹐就是為了怕失去小孩呢?
妳覺得現在站在妳身邊﹐全心全意愛妳的男人﹐分手的時候絕對不會用小孩來傷害妳嗎?妳的結婚証書不掛這條保證的吧?
以前年輕的時候﹐老聽到別人在描述誰家的媳婦拋家棄子走掉了﹐好像那個女人多自私又不負責任。
現在懂事﹐才了解台灣的法律其實並沒有給作媽媽的任何餘地。我真的好為那些成千上萬的﹐不得以﹐只好選擇離開小孩的媽媽們心疼。
有誰願意切下一條腿走開呢?
有多少的老公就是看準了他們的女人不敢離婚﹐而欲所欲為呢?
我還是相信愛情的浪漫﹐但是我也相信﹐如果一個女人沒有離婚的能力﹐在婚姻裡就沒有平等的立足點。如果愛情裡沒有平等﹐幸福也就汲汲可危﹐隨時可以翻覆。
身為一個現代女人在台灣﹐一定要懂得在法律之前保護自己﹐如果有了小孩﹐一定要保留自己的工作跟經濟能力。因為這個可悲的法律制度並不保護放棄收入﹐全職在家帶小孩的媽媽。
在這個可悲的法律制度下﹐婦女上班不再完全是為了收入﹐而是為了離婚的風險買一張保單。犧牲掉的﹐是我們那些放了學﹐還要到安親班去待到晚上九點半﹐才有人接回家的小孩。
我猜當初的學者專家們﹐苦口婆心制定了保護小孩的離婚法﹐卻沒有預見這樣的後果吧。
--Lorelai in SD





可怕的是 台灣缺乏一股思變的社會思考與行動 多數人的自私冷漠無形中引領一條看不見的路
是因為
台灣的教育沒有教人思考
只是服從
(起立鼓掌給你掌聲)!
沒有學校、沒有人會告訴你這些事!
大家只會開心地慶祝冲婚頭的你幸福、永浴愛河!
一群人鼓鼓掌拍拍手地退幕之後,才發現買到一台撞得人遍體麟傷的爛車時,想換往往已經太遲....
男人休掉女人在道德上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女人拋夫棄子便是罪無可赦。
我贊同你說社會正在進化的說法,沒有走入框架被綑綁的女人是無法體認到因為體制失衡導致的荒謬,而從框架走出或仍努力在兩性天平中找中間點的人都會學習到必須先認清自我價值才能真正領悟到愛情與婚姻的真諦!
社會也會因此進行演化!
但願有一天戴上白紗的新娘們不會再受到畸形體制的苦,真的永遠幸福!
未成年前我只能默默忍受所有的不平等,但這一切都是為了成年後自己能有改變的能力及選擇的權利...
現在,我是反沙文主義者,但我同時也患了"種族歧視症",我完全不想不期待也不稀罕嫁給東方男人...
希望未來也能找到我的信仰,不管它是不是小天使…
我想,你的朋友比我幸福多了,因為至少她還有個愛她的奶奶;而我的父母則是因為搶兒子監護權無人退讓,到最後又繼續維持那腐敗的婚姻,而我也在這腐爛的環境下成長。
歷史是沉重的,但卻是每個人無法否認的一部份,就像文法的時態一樣,只是過去式或完成式,但我拒絕繼續當歷史的完成進行式,因為我有權利選擇我想要的未來式…
慶幸當初有把自己的"叛逆"壓抑下來,否則自己也有可能會是現在街上的小流氓小太妹,但這壓抑也讓自己異常的"憤世嫉俗",造就今日的"反骨"…
不論是未婚,已婚,離婚,未生,已生的女人….都應該除了婚姻和小孩以外還有其他的追求目標,不是嗎??
扯遠了,其實我只想說我很喜歡妳的文章,給了我一些勇氣.
期待看到你的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