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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懷疑﹐為什麼在台灣還有女孩子敢結婚。2009Feb7s 003.jpg

如果﹐今天妳到店裡去買一台車﹐花了妳一輩子的積蓄。但是老闆跟妳說﹐這個車過手就永遠不能換﹐也不能把它丟在路邊就走掉。除非妳切下一條腿或一隻手臂﹐否則妳就不能全身而退。

這樣妳還敢買這個車嗎? 還是妳全心祈禱﹐真心希望妳的車永遠都不會有問題﹐然後硬著頭皮買呢?

我並不是說台灣的男人爛﹐但是台灣的法律的確是這樣的。

如果結了婚﹐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那就老天保佑沒事就好。萬一不幸沒能終老﹐所謂的全身而退﹐對大部分的女人來說﹐就是把小孩留在夫家﹐一個人離開。這就是我指的﹐切下一條腿就可以走開。

有誰願意切下一條腿走開呢? 

大家都說台灣現在的法律好多了。只要小孩從小是妳在帶﹐還有﹐只要妳有撫養的經濟能力﹐還有﹐只要妳可以有娘家作後援照顧小孩。妳就"有機會"爭取撫養權。

更幸運的話﹐最好是前夫是個酒鬼有毒癮﹐有犯罪或家暴前科﹐是個人渣沒有經濟能力﹐並且公婆跟前夫都一致無意爭取撫養權。那妳就是祖宗八代有保佑﹐爭取撫養權一定沒問題。

但是﹐有多少女人可以這麼幸運符合以上所有的要件呢?

我們沒有一個人願意在結婚的幸福時刻﹐就想著離婚能不能全身而退的事。

但是對女人來說﹐如果離婚意味著失去小孩﹐這就沒有所謂"全身而退"一回事。有多少的女人在台灣連想都不敢想離婚﹐就是為了怕失去小孩呢?

妳覺得現在站在妳身邊﹐全心全意愛妳的男人﹐分手的時候絕對不會用小孩來傷害妳嗎?妳的結婚証書不掛這條保證的吧?

以前年輕的時候﹐老聽到別人在描述誰家的媳婦拋家棄子走掉了﹐好像那個女人多自私又不負責任。

現在懂事﹐才了解台灣的法律其實並沒有給作媽媽的任何餘地。我真的好為那些成千上萬的﹐不得以﹐只好選擇離開小孩的媽媽們心疼。

有誰願意切下一條腿走開呢?

有多少的老公就是看準了他們的女人不敢離婚﹐而欲所欲為呢?

我還是相信愛情的浪漫﹐但是我也相信﹐如果一個女人沒有離婚的能力﹐在婚姻裡就沒有平等的立足點。如果愛情裡沒有平等﹐幸福也就汲汲可危﹐隨時可以翻覆。

身為一個現代女人在台灣﹐一定要懂得在法律之前保護自己﹐如果有了小孩﹐一定要保留自己的工作跟經濟能力。因為這個可悲的法律制度並不保護放棄收入﹐全職在家帶小孩的媽媽。

在這個可悲的法律制度下﹐婦女上班不再完全是為了收入﹐而是為了離婚的風險買一張保單。犧牲掉的﹐是我們那些放了學﹐還要到安親班去待到晚上九點半﹐才有人接回家的小孩。

我猜當初的學者專家們﹐苦口婆心制定了保護小孩的離婚法﹐卻沒有預見這樣的後果吧。

 

--Lorelai in SD

Posted by Lorelai in SD at 痞客邦 PIXNET 留言(19) 引用(1)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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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女人,你為何想結婚?

    <p>從婚變以來,K女王跟我之間已經出現多次的對話,一直在質疑著;結婚的

留言列表 (19)

Post Comment
  • iLouvre
  • 台灣的女人被困在婚姻的醬缸文化裡 一進去就難超脫 在缸外的人照玩照瘋 就等行刑入缸日宣佈

    可怕的是 台灣缺乏一股思變的社會思考與行動 多數人的自私冷漠無形中引領一條看不見的路
  • 我覺得台灣的婚姻正在轉型期。現在這個階段是默化的﹐只有經歷的人在摸索。再個十年﹐可能就會像西方那樣﹐在體制上也可以正式的表現出來。我看到很多離婚的人的留言﹐這些人很多在也現有的制度下處理的很好。

    其實我對健康的婚姻價值還是沒有放棄。我只是覺得我們成長的社會教育跟家庭都教育都很少著墨這個情感教育的義題。教我們的只有追求婚姻的外壳﹐卻沒有學到在走入婚姻之前要怎麼體認自己。

    我自己是一直到離了婚才開始認真看這件事。

    Lorelai in SD replied in 2009/02/20 02:29

  • Private Comment
  • iLouvre
  • 教育會出問題
    是因為
    台灣的教育沒有教人思考
    只是服從
  • 東方的教育是以"群眾"為單位。以把小孩子教作未來便於管理的社會之一員為目地。這是儒家思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以統治者的需求為基的教育原則。西方是以個人主義為原則﹐他們相信成功發展的個體才是健全有力的社會的主體。東西大不同。不過您們現在新的一代出國發展的機會多了﹐就個人而言﹐您很快會有機會選擇自己想在哪一個體系下過日子。這是我們這一代幸運很多的地方。

    Lorelai in SD replied in 2009/02/22 17:18

  • Hermione89
  • 感觉上马来西亚的离婚制度也差不多和台湾一样。我妈也是有经济能力,娘家当靠山,加上我爸对小孩的一切都一无所知,我妈才拿到抚养权的,当时敢离婚的女人还真的不多。
  • 妳跟媽的Case是很幸福的。西方的法律大多偏母親。在我們女人的角度當然是好﹐其實對男人來說是不見得公平的。基本上在美國﹐如果一個女人決定不想要她的老公﹐她可以單方面訴請離婚。老公要搬出去﹐還有義務付小孩的CHILD SUPPORT。 如果媽媽為了照顧小孩沒有上班﹐父親要付更多的膳養費。如果欠款的話﹐是聯邦通輯的罪﹐會被吊銷駕駛執照﹐如果還不解決。法院可以把你緝押坐牢﹐直到你付款為止。所以在西方社會比較少裝瘋賣傻的老公是真的。

    Lorelai in SD replied in 2009/02/22 14:00

  • 搗蛋
  • 台灣的法律本來就很不平等。
  • 所以說要找一個有品格的人很重要。如果沒有好制度可以靠﹐至少妳的良人不是會存心坑妳的人。然而人生的難題是﹐如果沒有遇到事情﹐妳永遠不會知道良人到底是哪種人。

    Lorelai in SD replied in 2009/02/25 07:57

  • midguh1207
  • 說得對!
    (起立鼓掌給你掌聲)!
  • 謝謝捧場﹐謝謝捧場﹗﹗
    但是我想再寫下去﹐走在台北街頭大概會被男性同胞"砸石頭"了。

    Lorelai in SD replied in 2009/03/01 14:04

  • neufish
  • 在大陸 是男孩子不敢結婚了 結婚經濟壓力太大
  • 兩個人要快樂的在一起﹐就要有平等的責任﹐而不是只有一個人扛。其實我們在說社會的演化﹐這也包括女人要有獨立的自我認識。不能完全只寄望賴給有錢的老公就下輩子沒事了。希望社會體制進步﹐男人跟女人都需要先有內在的智識上的進步才能促成。否則婚姻制度就會崩潰。

    Lorelai in SD replied in 2009/03/05 14:17

  • goodgoods
  • 重點就在於 買車之前沒有人會告訴你車子最好別出問題。因為出了問題必須要自行維修,車禍不理賠,醫療過程與費用都要自行處理吸收。也沒有保固期,貨物既出,恕不退還!
    沒有學校、沒有人會告訴你這些事!

    大家只會開心地慶祝冲婚頭的你幸福、永浴愛河!
    一群人鼓鼓掌拍拍手地退幕之後,才發現買到一台撞得人遍體麟傷的爛車時,想換往往已經太遲....

    男人休掉女人在道德上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女人拋夫棄子便是罪無可赦。

    我贊同你說社會正在進化的說法,沒有走入框架被綑綁的女人是無法體認到因為體制失衡導致的荒謬,而從框架走出或仍努力在兩性天平中找中間點的人都會學習到必須先認清自我價值才能真正領悟到愛情與婚姻的真諦!

    社會也會因此進行演化!
    但願有一天戴上白紗的新娘們不會再受到畸形體制的苦,真的永遠幸福!

  • venusart09
  • 結婚的卻要好好地考慮
  • TRIZ
  • 恐怕也不敢考慮太多吧!!隨年紀增長, 心裡越來越慌, 擔心的本錢每天都在減少
  • 所以真的是兩難的局面﹐為社會壓力結婚﹐ 但是上了賊船也沒有人能救妳。

    Lorelai in SD replied in 2009/04/02 13:37

  • Boheme
  • 還是有媽媽不要小孩的啊...我家就沒人要女兒,只爭兒子啊...
    未成年前我只能默默忍受所有的不平等,但這一切都是為了成年後自己能有改變的能力及選擇的權利...
    現在,我是反沙文主義者,但我同時也患了"種族歧視症",我完全不想不期待也不稀罕嫁給東方男人...
  • 聽起來妳己經過了那個受制於別人決定的年紀了。希望從現在開始可以不用再為別人的錯誤吃苦。

    我有一個很好的朋友﹐她也是爸媽都走掉﹐是由奶奶帶大。她一直到三十多歲﹐才真的以一個女人的心態了解當年她媽媽為什麼會這樣走掉。

    人很不幸的都陷在當時的社會制約跟情鏡。比如說重男輕女﹐比如說﹐媳婦就是家裡的次等外籍庸人。

    我們這一代的女人說起來很幸運﹐我們可以自己作決定我不要嫁誰。我們可以不嫁客家人不嫁外省人本省人﹐當然也可以不嫁任何東方人。

    東方社會對女人的局限真的好大。我想我也沒有辦法往回走。

    受過傷就會有憤恨。我也是沒有辦法超脫這個結。但是﹐我相信我們的天使最後都會把我們帶到一個好的地方。

    Lorelai in SD replied in 2009/04/07 21:43

  • Boheme
  • yeah, I’d rather hope so…
    希望未來也能找到我的信仰,不管它是不是小天使…

    我想,你的朋友比我幸福多了,因為至少她還有個愛她的奶奶;而我的父母則是因為搶兒子監護權無人退讓,到最後又繼續維持那腐敗的婚姻,而我也在這腐爛的環境下成長。

    歷史是沉重的,但卻是每個人無法否認的一部份,就像文法的時態一樣,只是過去式或完成式,但我拒絕繼續當歷史的完成進行式,因為我有權利選擇我想要的未來式…

    慶幸當初有把自己的"叛逆"壓抑下來,否則自己也有可能會是現在街上的小流氓小太妹,但這壓抑也讓自己異常的"憤世嫉俗",造就今日的"反骨"…
  • 小海綿
  • 我認為女人要自強,不應該因為法律不保護我們,所以自己就認賠了事,最基本女人要懂得愛自己,也到懂得怎麼聰明的面對任何事...愛不能當飯吃,女人不能被愛跟男人制約而失去自我
  • samdra
  • 對啊!所以我也不敢結婚
  • CC
  • 這裡有一個盲點, 就是實際上35歲以下的男性結婚的意願比30歲以下的女性還低, 妳不想結婚, 他們可樂了
  • Sharon
  • 婚前契約很好用!
  • salander
  • 說到台灣的離婚法律真的是讓我一肚子火,現在好有改善一點,至少女人被打跑了住到娘家去夠久就能離婚,我們以前想幫我媽申請離婚,所有的建議都是若沒驗傷單,單方面想離婚是不可能的,因為法院那邊的態度大多都是勸合,後來拿到驗傷單發現居然要兩張以上(也就是要被打兩次沒死沒殘廢到沒法驗傷),加上有人做證才可以...有沒有搞錯呀這..氣死人了..很多台灣法律都可以聞到那種女人是丈夫的財產的臭味,更不要提之前有在說要墮胎還要給三天思考期?好像還要經配偶同意...最好是啦!!(話說這到底最後有被立法成功嗎?)
  • 訪客
  • 小孩不應該是婚姻的全部,小孩和婚姻也不應該是一個女人的全部….
    不論是未婚,已婚,離婚,未生,已生的女人….都應該除了婚姻和小孩以外還有其他的追求目標,不是嗎??
  • 所以這真的是要看個人了。越年輕的一代可能更有自由度,更沒有結婚生子的義務感。也許可以更灑脫的追求其他目標。

    不過人生的現實是只要結了婚,有了小孩,甚至是不結婚,一旦有投入的關係,就不免有牽絆。

    也希望我可以是那種很瀟灑的女人,可以不必為了婚姻或小孩的事牽腸掛肚。不過在很年輕的時候,就也體認到自己沒有女強人或女藝術家的天賦異稟跟野心,可以強烈到足以滿足我人生所有的想望。我只能是一個中產階梯的女老百姓,無法超脫紅男綠女的俗事。這我早就認了。

    不過走到了最後,我想大部分的女人(男人也一樣)如果要說對人生有什麼後悔,她們不會說是後悔沒去當Bill Gates或者去當女鋼琴家。,而會說她們後悔沒有多花時間給小孩,或者是錯過了哪一個好男人種種吧!


    Lorelai in SD replied in 2011/09/14 14:36

  • aaa
  • 嗯,身為一個執業的小律師,想跳出來說,台灣法院實務現在不再像以前那麼 "勸離不勸合'了,也就是說,裁判離婚相對容易。而且,目前法院實務在判斷小孩監護權的歸屬時,一般採子女最佳利益保護原則衡量,如果小孩還小,又是媽媽帶大,通常會判給媽媽喔。我經手過的離婚案子,倒讓我覺得,大多是元配不願意放手,死死的撐在一段婚姻裡,非得拿到財產不可......更厲害的是,把男人的財產掏空後離婚,還讓他去坐牢....

    扯遠了,其實我只想說我很喜歡妳的文章,給了我一些勇氣.

    期待看到你的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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